七成非自願上傳網際網路讓人際間的聯繫更加快速,卻也潛藏危機,日前台大準碩士生以交往名義誘騙百名國中小女生拍裸照或影片。衛福部保護司推估,全國約有3萬2000名兒少私密影像外流,有的孩子焦慮恐慌、自責羞恥、在社交上退縮、用藥或自殺,並對人失去信任。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重申,拍攝、製造兒少私密影像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,引誘或協助製造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,散布或販賣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,即便只是持有私密影像、沒有散布,最高也可處新台幣20萬元的罰金。少女圓圓(化名)與前男友交往時,半推半就下讓男友拍下裸照,未料,被前男友現任女友散布給同學,幾乎全校皆知。她感到非常生氣,但更多的是的羞愧感,焦慮、不敢上學,甚至因壓力過大而自殘送醫。張秀鴛援引「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」今年度兒少網路行為調查指出,填答問卷的兩萬多名小五至高中的兒少,1%曾被要求拍攝私密照,1% 將自己的私密照傳給別人,1%未經他人同意公開他人私密照,2%的孩子遭遇過私密照片或影片被公開,若以一個年齡層約20萬人、小五至高中階段約160萬人來推估,全台約有3萬2000名兒少曾遭遇私密影像外流。張秀鴛提到,半數案件中的私密照為孩子自拍,但七成個案是在不全然心甘情願的狀況下,將檔案提供給對方。因此,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十分重要,應該不要自拍私密照,就沒有外流問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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